疑妻有婚外情淋鏹水致皮膚燒傷 裝修工認淋腐液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3/13 17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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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高等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59歲裝修工人懷疑妻子與客戶及的士司機有婚外情,乘妻子於房間內更衣期間,闖入房間內向妻子淋潑通渠水,致妻子全身逾4成皮膚燒傷,傷口遍布面部下半部、頸部及胸口等部位。裝修工人今(13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,還押候判。

涉案被告劉慶球被控1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0月15日,在筲箕灣寓所內,向妻子郭秀蘭(50歲)淋潑腐蝕性液體,即硫酸,而意圖使郭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
案情指,案發當晚被告與妻子及子女在家中晚飯後,妻子到房間內更衣,期間被告突然闖入與妻子對質,被告其後抓著妻子的頭部,將她的前額撞向牆,被告隨後再將妻子抱起到床尾位置,取出一瓶通渠水潑向妻子。

妻子全身感到非常痛楚,隨即大叫及逃出房間,其女兒見狀即將她帶到浴室沖身,而兒子則報警求助。當救護員到場時,被告已離開現場。被告離開後,曾致電兩名友人談及剛剛向妻子淋潑通渠水一事,兩名友人均勸告他自首。稍後被告折返寓所,隨即被警方拘捕,警誡下承認因妻子的婚外情而向她淋潑通渠水。

被告其後於錄影會面中進一步稱,他與妻子結婚多年,以往關係融洽,但近年他發現妻子有婚外情,經常與人在whatsapp上聊天,他曾經質問妻子,妻子僅稱需要私隱。其後被告檢查妻子手機,發現她與1名男客戶過從甚密,被告遂致電該名男客戶,警告他勿再與其妻子調情。被告自此變得焦慮,擔心妻子有日會離開他,而妻子更曾表示,若找到比他更好的人便會離開他,他因此更感悲傷。被告又曾經跟蹤妻子,發現妻子登上一輛的士,但妻子卻否認,他因此懷疑妻子與男客戶或的士司機有染。

被告強調,涉案所用的通渠水是他早於3星期前,為處理廚房喉管堵塞而購入,並非為其他用途。被告聲稱案發後一度欲跳橋尋死,惟他接到兄長來電,兄長叫他勿做傻事,他才冷靜下來決定自首。

而妻子送院後被驗出42.5%皮膚被燒傷,傷口遍佈面部下半部、頸部、胸口、右肩、大腿及小腿等,需先後進行多次重新造皮手術等。

辯方今求情時指,被告事後雖一度離開現場,但冷靜過後隨即折返,承擔責任,今次事件屬違反本性,被告已感到非常後悔。辯方又指事主亦曾為被告撰寫求情信請求輕判,而事主亦表明將會離開被告,因此被告並無機會重犯。法官需時考慮判刑,將判刑押後至3月18日。

記者:楊詠渝